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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应投保单位目录和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的通知

   日期:2024-02-28     浏览:4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和《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初步筛选公示、复核等程序,形成了2024年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应投保单位目录。同时,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现将目录和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予以公布。

目录内各单位应当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得低于最低责任限额。鼓励目录之外的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投保单位根据自身的环境风险防控需要与保险机构商议提高保险金额,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各单位对目录仍有异议,或对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有疑义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应投保单位目录和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

咨询电话:38583484、38583570

电子邮箱:pdhbjsthjbhc@163.com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关于公布2024年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应投保单位目录和最低责任限额计算方法的通知.docx